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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革参政议政
——学习政协章程的体会
王建国 李兆顺
民革作为政协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必须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政协章程的重大意义,必须全面把握政协章程的精神实质,更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革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实践。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政协章程的重大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加强政协工作的重大部署。中共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同时,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保证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刚刚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就发出《关于学习贯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通知》,要求在当前全党和全国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广泛深入开展一次关于政协理论、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政协事业进一步推向前进。可见,这次学习贯彻政协章程活动的全面开展,既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中共中央关心支持政协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协工作力度的生动体现。
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是民革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参政议政的重要举措。政协章程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开展工作的基础依据。现行政协章程的总体框架和重要原则,是1982年邓小平同志任全国政协主席时亲自主持修改确定的,是一部好章程。这次章程修改,坚持中共中央确定的修改原则,全面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大精神,与宪法修改相衔接,总结了近些年来各级政协实践中的成熟经验,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对政协的新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协建设推向前进的需要。学习贯彻好政协章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政协的领导,维护和扩大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的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挥政协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真正从党和国家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学习贯彻政协章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把握政协章程的精神实质,创造性的推动民革工作的新发展
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关键是在“学”与“用”两个方面下功夫,要抓住重点,深刻理解和把握政协章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与时俱进,创造性地推动民革工作的新发展。
学习上,我们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关于学习贯彻政协章程的通知精神逐一具体落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政协章程热潮。运用上,重点是按照政协章程的主要精神,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实际,不断探索履行政协职责的新形式和新方法,努力提高参政议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确立为政协的指导思想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革工作,不断地把自己的思想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开拓进取,创新民革工作的内容、创新民革工作的形式、创新民革工作的机制,以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能,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三是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政协的性质,更加充分地认识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是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在爱国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性,把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加强民革的组织建设。
五是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的科学内涵,坚持把团结和民主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发挥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维护和发展团结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加强政协这一独特的民主形式的建设,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努力实现在增进团结的过程中发扬民主,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增进团结,积极维护中国共产党的团结。
六是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要职能,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方法、新途径,使政治协商有新形式,民主监督有新探索,参政议政有新作为。
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革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实践
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中的一员,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民革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成员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所决定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的必然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革参政议政,也是作为政协成员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当前,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问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不断发展的客观实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自觉地把我们的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参政议政,就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议政建言。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紧紧抓住本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为政协组织的一员,要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贯彻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中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角度、发展优势,选择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有条件做好的题目,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扎扎实实地为发展服务,努力争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广阔舞台上有所作为。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参政议政,就要以人民的利益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以人民的呼声和要求为参政议政的依据。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时刻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把握群众的愿望,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政协章程的修改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修章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作了更明确的表述: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作为基本的政治制度写入章程,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地位,增加了“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及“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的内容,使政协在社会协调发展、反映社情民意和协调社会关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将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三项职能并列在一起表述,特别是参政议政形式和内容的表述,总结了近几年政协的实践经验。修改后的政协章程,适应了时代的需要,更加完善。我们要学习好、贯彻好,并在其中发挥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组织广大民革党员深入细致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知识水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切实履行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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